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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委组织部2019年部门预算

信息来源:
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
发布日期:
2019-02-27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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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委组织部2019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江西省委组织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江西省委组织部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江西省委组织部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江西省委组织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省委组织部是主管全省党建、干部、人才和公务员管理工作的省委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中央有关组织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实施上级有关组织、干部工作的法规及党员、干部管理规划。研究和指导党组织建设,探索和指导基层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加强和完善党内生活制度建设,协调、规划和指导党员教育工作和党建理论研究,主管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考察各市和省直各部门以及其他列入省委管理的领导班子,提出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办理省管干部的任免、工资、待遇、退(离)休审批手续;指导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备案审核和宏观管理各级党组织管理的干部;承办部分干部的调配、交流及安置事宜。贯彻落实干部队伍建设的政策,综合管理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后备干部、妇女干部、党外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工作。指导和落实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制订或参与制订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制度。制订干部教育培训的规划和有关制度,协调、指导、检查全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省管干部和一定层次中青年后备干部的培训。检查、指导、协调人才工作;检查落实人才政策;选拔管理省管优秀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统一管理公务员录用调配、考核奖惩、培训和工资福利等事务,指导全省公务员队伍建设和绩效管理等。

二、部门基本情况

        2019年江西省委组织部共有预算单位2个,包括江西省委组织部本级和1个二级预算单位江西干部学院,截至2018年8月,编制人数小计201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122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26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31人,自收自支编制人数22人,实有人数小计203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163人,包括行政在职人数105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15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21人,自收自支在职人数22人,离休人数小计2人,退休人数小计34人,遗属人数4人。2019年2月,因机构改革,原省公务员局15人转隶至我部。

 
第二部分  江西省委组织部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江西省委组织部收入预算总额为12667.12万元,较上年减少1186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03.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5.4万元;事业单位(江西干部学院)经营收入8360.9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32.83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转202.9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84.38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江西省委组织部支出预算总额为12667.12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1319.8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62.61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445.8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366.5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7.5万元,资本性支出400万元;项目支出1347.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23.39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33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8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5.45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291.0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65.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无变化;卫生健康支出14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7.85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445.8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21.3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696.5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55.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9.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363.21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5.45万元, 较上年预算安排无变化;资本性支出4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23.05万元。
       上述支出预算总额中已包含江西干部学院2019年经营支出预算8360.97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江西省委组织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4103.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5.4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27.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1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基本支出2761.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64.4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031.8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22.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7.5万元,资本性支出20万元;项目支出1341.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 少129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33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8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9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374.08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3.07万元,下降3.38%。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21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3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8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321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1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4辆。 

(八)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6个,涉及资金1341.8万元,其中:二级项目9个(部门预算中200万元以上的,且进行了绩效评审的项目3个,涉及资金1089万元),涉及资金1341.8万元。
附:2019年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119省委组织部2019年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xls

二、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江西省委组织部"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61.4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1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公务接待费25万元,比上年减少5万元, 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活动减少。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4万元,比上年减少2.6万元, 主要原因是:江西干部学院因事业单位车改车辆减少。

第三部分  江西省委组织部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附件:

119省委组织部2019年省级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19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8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八)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维持部门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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